礼宾次序
所谓礼宾次序是指重要的礼仪场合的参加团体或个体的位次按一定的规则和惯例进行排列的先后次序。礼宾次序体现了主人对宾客应予的礼遇及这种礼遇给予宾客以平等的地位。因此,涉及公众团体中有多边关系的公关活动自然要求公关人员能够按照礼宾次序予以安排。很显然,这对公关组织和公众都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和误会,给组织形象和公众心理蒙上阴影。
礼宾次序的基本内容包含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就位次客体而言,即位次本身的大小、上下及前后。一般情况下,以右为大、为长、为尊,以左为小、为次、为偏。二人同行前者为大,右者为尊;三人并行中者为尊,三人前、后行,前者为大;二人并坐,右者为尊;三人并坐,中者为大。乘坐小轿车时,尊者由右边上车,位低者由左边上车;车内二排席,后排中间为尊位,右边次之,左边再次之,前排司机旁位为最次。
但当主人亲自驾车时,司机旁位为尊位。上楼时,前者为尊,下楼时,特别是楼梯陡时,尊者在后。室内就坐时,以对门的座位为尊。但值得提醒注意的是,我国一般以左为大、为长、为尊,以右为小、为次、为偏。二人同行左者为尊,二人并坐左者为大。而在法国乘坐小轿车,则是后排右位为尊,左位为次,中位最小。如此特殊情况,应予了解,灵活掌握运用。
第二个方面是就位次的主体而言,即位次对象的大小先后。位次本身是固定的,但位次的对象却是随着活动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变动。要为固定的位次找到适合这一位次的对象同样具有客观的依据标准(当然仅仅是就每一次特定的公关活动而言的)。
一般在重要的礼仪场合位次对象的排定有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按身分和职务的高低排列。这是礼宾次序排列的主要依据,就一级组织而言,总经理自然列副总经理之前。但事实情况往往要复杂得多,诸如同一系统中上级组织的部门经理与下级组织总经理是平级关系;不同系统的虽有级别差,但年龄、资历、知名度有较大差别;虽同级或有级别差,但就一次特定的活动来说各自施其的影响力有明显差异;虽有级别差,但与主人有明显亲疏倾向,等等。
需要公关人员或参照其他礼宾顺序的排列方法,或为了公关活动的最终成功做灵活缜密细致的统筹,绝不能教条化。至于参加者的真实身份和职务一般以得到确认的材料或对方提供的正式通知为依据,不能凭主观印象或简单凭参加者自己的“申报”,否则可能出现差错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