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考友们备考2011物业管理师考试,精品学习网搜集整理了物业管理师考试的重要考点,以下是2011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考点:物权法基础知识,供考友查漏补缺,预祝考生朋友们顺利通过考试! |
一、物权概述
物权: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享受其利益,并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利。
因此物权从性质上讲为绝对权,可以对抗除权利人以外的所有人,又称对世权。
(一)物权的效力
1.物权的排他效力
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允许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如同一物之上不能存在两个所有权。
但内容不冲突的物权则可以并存,如所有权与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