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物管师《制度与政策》第一章:我国物业管理的产生
随着住房商品化进程的加快,如何管理好新建住宅小区和各类商品房屋,既是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为此,各地对住宅小区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例如,大庆石油管理局对住宅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常州等地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上海市推行房管所、街道居委会、派出所三位一体管理方式等等。这些探索,都在不同程度上对长期以来的行政管房方式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并没有将房屋管理推向市场,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住宅小区的行政管理体制。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从事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挂牌成立。当时,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个名为“东湖丽苑”的外销商品房小区,针对该小区的商品房被多家单位和个人购买后形成的产权多元化格局,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原则和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对住宅小区实施统一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建立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运行机制。东湖丽苑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探索,开始了房屋管理工作从政府行为改变为企业行为、房屋管理费用从政府补贴为主到企业自负盈亏的有益尝试,为特区乃至全国房屋管理工作的改革提供了成功的经验。
随后,南方一些沿海城市也相继成立物业管理公司。例如:广州东华物业管理公司,在五羊村小区的管理实践中,不断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该小区的行政管理和物业管理职责分明、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密切联系:街道和居民委员会派员参加小区管理处的主任例会,及时了解物业管理的情况,通过各种宣传和教育,推动居民和产权单位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当地派出所还负责对小区管理处保安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处理小区的交通违章行为等工作;小区管理处处理各种违章搭建遇到困难时,规划城管部门及时依法予以处理。通过东华物业管理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小区的各项设施设备得以正常运转并发挥最佳的效能,营造了优美整洁、方便舒适、文明安全的小区居住环境。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集中居住区进行物业管理,最早取得成功经验的是深圳市莲花二村住宅区。莲花二村住宅区是深圳市住宅局1990年开发建设的大型居住小区,人住者大多是党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职工,该小区由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深圳市莲花物业管理公司勇于开拓、锐意改革,在实践中借鉴香港物业管理的成功做法和国内房管所房屋管理的丰富经验,努力开创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务,探索出了一条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协同发展的房屋管理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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