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新考生报名办法说明
精品学习网提示: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公告已发布,现将河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新考生报名办法说明如下:
新考生报名办法
参加免试科目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修改截止到6月26日17:00。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省直单位考生需选择相应主管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各省辖市考生选择“无”。在选择考区、报名点时,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名称,省直单位考生考区选择省直,报名点选择相应主管单位。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各省辖市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所在省辖市房产管理部门资格初审,同级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经省辖市建设、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报名材料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
省直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主管单位汇总后打印填写《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携带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资格审查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电话:0371—68080862)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各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不含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报考代码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9]1774号)的规定,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5元,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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