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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变味”汉语?

编辑:liuff

2010-11-26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_网络新词:指“网络用语”,即多在网 络上流行的非正式语言。多为谐音、错别字改成,也有象形字词。现在太多的学生严重受到网络大量新词的影响,导致教育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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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语言文字的建设,汉语的语言规范工作当然主要是靠政府和专家来做,但同时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所谓全社会的参与,一个意思就是指,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语言文字的现实状况是语言规划和规范的基础,不考虑社会语言文字的现实状况,语言规划和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就成了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根本无从谈起;还一个意思是指,民众使用语言文字的具体实践,会对语言规划和规范产生巨大影响,不依靠民众在语文建设上的共同努力,语言规划和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就成了空中楼阁和水中之月,根本无法实现。因此从一方面看,要承认社会生活中语言文字变化发展的现实,也就是要建立动态的语言文字规范观和注重实用的语言规范标准。

建立动态的汉语规范观汉语共同语的规范当然需要制定一定的原则和标准。但是不等于说有了一定的标准语言规范的工作就完成了。因为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会经常产生出一些新的成分和新的用法。这些新的成分和用法有些是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只会造成共同语内部的分歧混乱,只会妨碍言语交际的正常进行,也就最终不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但也有些是符合语言发展规律并能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的,也是具有一定的社会交际功能和生命力的。对这些现象就既不能不考虑标准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轻率承认“凡存在即合理”;也不能机械地拒绝接受一切变化,过分强调“无一字无来历”。或者说就必须不断做出评价和选择,采取必要的变通执行细则。事实上语言的规范化正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更新和调整的过程,一成不变的规范是没有的,这也就是动态的语言规范观。

那么,具体而言,如何对待当下泛滥的“变味”汉语呢?

“汉外混用”现象

钱锺书先生在《围城》中描写和讽刺过一个“张先生”的说话腔调:“我有hunch,看见一件东西,忽然what d’you call灵机一动,买来准OK。我常对他们说‘不要用假货来fool我,我姓张的不是sucker’,休想骗我。”近年来受港台影视的影响,类似张先生这样说话的情况在社会上似乎愈演愈烈,有不少人都喜欢在说话和写文章中夹杂使用外语单词或句子,甚至有些词语只有外文的原形而没有汉语的词语形式。一家报纸描写这种情况时举了一个例子:“老板们最喜欢带着漂亮MM到KTV或者自己的Townhouse参加Party,唱上一段卡拉OK,喝上一瓶XO,放上一段DV,感觉真high。”媒体和网页标题中如“HOT新闻”、“Office一族”、“生活Tools”、“社区BBS”等也随时可见。那么这种现象应该怎么对待呢?目前不少语言学家和语文教育者的看法还是认为,这种词语“杂交”的现象是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对于保持汉语的纯洁和健康也显然弊大于利。

但包括一些专家在内的很多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种用法有简洁和明确的好处,不但很多人愿意用和喜欢说,在一些较正式的文件和新闻报道中有时也难以完全避免。所以对这种现象就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事,需要综合考虑语言的规范要求和社会上的使用情况:其中像“DVD、MP3、CPU、IT、WTO、CT、E-mail”等外文简缩词语,作为专业术语或者专用词语,似不妨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现在有些现代汉语的词典就已经收录了这样的词语。但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宣传或采取某种措施对这种现象适当控制,至少应提倡在正式大众媒体上不要夹杂使用汉语和外语词语,对于非用不可的专业词语也要减少到最低限度,并逐步引导使人们创造恰当的汉语词语来取代这些意思的外文词语。

“网络文字”现象

网络用语中也有不少汉外词语混用现象,但更多是指在网络信息交流的特定场合(如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网上论坛)所使用的一些不符合汉语表达方式甚至故意写错的词语和句子。比如中央电视台有一期《对话》节目就展示了一个小学生的作文:“昨天晚上,我那很阳光的GG带着他那一点也不淑女的恐龙GF到我家来吃饭。GG的GF一个劲地向我妈PMP,酿紫真是好BT。7456,我只吃了几口饭,就到QQ打铁去了。”这篇作文中写的“GG”是“哥哥”,“恐龙”是“长得不漂亮的女孩子”,“GF”是“女朋友”,“PMP”是“拍马屁”,“酿紫”是“那样子”,“BT”是“变态”,“7456”是“气死我了”,“打铁”是“在网上发帖子”。很多中学老师也“控诉”说,现在语文课真是没法教了,搞不懂学生写的和说的是什么词语:比如“我”叫“偶”,“很”叫“粉”,“看不懂”叫“晕”,“提意见”叫“扔砖头”,“东西”叫“东东”,“睡觉”叫“水饺”,“再见”叫“88”或“3166”,还有如“OIC”表示“Isee(我知道了)”,“3X”表示“thanks(谢谢)”,甚至用标点符号“:)”来表示“高兴”等。

近几年来网络文字已以极快的速度在网络上和年轻人嘴巴里蔓延开来。对待这种现象现在也有不同的看法:支持者认为这些网络文字使语言更加生动风趣、简洁省事,也能表现出年轻人的独特个性,应该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反对者认为这些网络文字差不多就是一种“黑话”,滥用网络文字势必造成语言文字应用的混乱,应该坚决地予以禁止。其实网络文字也不妨看做是与“女国音”、“行业语”等类似的一种社会方言。一方面可以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至少先不要限制少数人在网络上使用,但在社会上和媒体上就不应提倡用这样的词语。另一方面是在学校教学中仍需要鼓励青少年学好规范的汉语,媒体宣传上也还是引导作者和读者使用规范的汉语。事实上物极必反,由于这种网络文字中毕竟有一些是不符合语言文字发展规律的,当全社会大多数人最终都不接受或不愿意用这种语言表达方式时,这种网络文字也很可能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东西。

“时尚词语”现象

上面说的“汉外混用”和“网络文字”也体现了语言表达的一种“时尚”,但都还只是在一小部分人群中使用。而一般社会用语中也存在不少新出现的不合常规的词语。这些新词语跟一般的“新词”、“新义”不同:其中一种是“重复造词”,即原来有特定的词语却又造一个新的词。比如原来吃完饭“结账”,现在则说成是“买单(埋单)”;原来说“谈朋友、搞对象”,现在要说“拍拖”,原来说“照片”,现在则变成“写真”,还有如“恐龙、青蛙、大虾、菜鸟、粉丝、发烧友”等也都有了新的意思。虚词中也有类似的现象,最典型的是类似于“非常、很”意义的“巨、N、狂”等副词,以及感叹词“哇塞”等。

再一种是“简缩造词”。近年来简缩造词也似乎用得有点过头了。比如“人造皮革”有人简称为“人革”,“第一批大学本科录取”简称为“一本”,“春节联欢晚会”简称为“春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为“入世”,“太平洋保险公司”简称为“太保”,“麻辣小龙虾”简称为“麻小”,“前场任意球”简称为“前任”等。其中有些就类似于一段相声讽刺的“自贡杀虫剂厂”简称为“自杀”,“上海吊车厂”简称为“上吊”,让人听了不知所以。还一种就是“改变搭配”。广告和歌词中改变成语的词语搭配最为常见,比如“随心所浴”(热水器)、“百衣百顺”(电熨斗)、“骑乐无穷”(自行车)、“默默无蚊”(灭蚊器)、“咳不容缓”(止咳药)、“无胃不至”(胃药)、“挣如人意”(洗衣机)等。其他改变搭配关系的例子,如广告语“掌握信息乾坤,同步世界潮流”、“XX花园,永远精品”,书名“学问中国”、“请读我唇”等,差不多就是一些病句。应该看到,新词语、新格式的出现其实是不可抗拒的。一方面它们还是有积极作用的,因为时尚词语毕竟也丰富了原来的词语库,也有表达上的新意和特色。另一方面如果实践证明导入的新词语、新格式确实不必要,经过实践最终会被自然淘汰,反之如果实践证明它们比原来的词语或格式更有魅力或更有好处,就会生存下去并渐渐取代原来的词语和格式。这些语言表达形式的最后取舍仍决定于使用语言的整个社会。

总而言之,语言规范的推行,一般不是或者主要不是一个强制性的过程,而是一个通过倡导、宣传来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加以调整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要靠教育的普及和大众传媒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要靠人民群众的关注和参与。一项语言规范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公众基础,缺乏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是由少数人单凭主观意愿来确定,那么即使是由政府机构向社会推行的,也会因得不到人们的普遍认可和遵从而最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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