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9-16
第一章:非主观题章;客观题分值约占1-3分。本章考点主要在西周(礼与刑的关系,刑法原则、婚姻制度),其次是春秋。
第二章:次重点章,主要掌握客观题。本章汉代是个重点。
主观题考点: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秋冬行刑。《法经》适当注意。
第三章:重点章,隋朝、宋朝以客观题为主。本章重点是唐朝,唐朝也是主观题特别分析题的出题重点。
唐朝主观题考点:
1、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德主刑辅了解。
2、简述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及其相互的关系。——简述
3、《大中刑律统类》——主要掌握选择题。
4、简述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5、P385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古文分析重点。
6、五刑制度、主要罪名
7、保辜制度。古文分析,简述,尚未考过。
8、民事立法:契约(注意出古文分析)、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联系历代)。
9、法官援引法律断案:唐朝司法制度中法官的责任制度。
第四章:次重点章。元朝以选择题为主,明清是重点。
明朝主观题考点:
1、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知道标题即可。
2、奸党罪:奸党包含哪些,主要指导思想是什么。
3、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轻其所轻,重其所重”。
清朝主观题考点:
1、秋审制度:2009年考古文分析。
2、《大清律例》——选择题为主。
第五章:重点章,是简述题出题重点,清末预防出分析题。
清末主观题考点:
1、简述大清修律的主要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2、《大清现行刑律》。
南京临时政府主观题考点:
1、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特点、历史意义。
2、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北洋政府主观题考点:
1、《中华民国约法》——从简述题的角度把握。
2、简述北洋政府司法组织体制(或机构)的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主观题考点:
1、简述《六法全书》与法律体系。
2、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特点:2011年考题,选择题。
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构的主要特点。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普通法院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四级三审制。
1935年施行的《法院组织法》,普通法院系统实行三级三审制,第三审为法律审。在县、省辖市设立地方法院,在省、特别区设立高等法院,在首都南京设立最高法院。
在普通法院系统中,设立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检察官有权对刑事案件作出侦查、提起公诉或不侦查、不提起公诉的决定,有监督刑事案件判决执行的权力。
根据《中华民国训政约法》的规定,司法院是全国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隶属于司法院之下。司法院还设有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没有设立地方法院的县,仍由县长兼理司法。
第六章:非重点章,主要掌握2个主观题。
简述马锡五审判方式。简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标签:考研大纲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