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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塔里木大学考研复试通知

编辑:sx_liuy

2016-03-18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整理了16年塔里木大学考研复试通知,以下是具体详情: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及《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文件要求,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程序。

一、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落实招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管理机构的监督责任,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复试要求

(一)强化复试考核。

各学院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工作。

1.完善复试方案。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完善复试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强化复试考核。各学院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提高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招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机制。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由研究生处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各项工作。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爱萍

副组长:郑文轩

成员(按笔画排序):弋晓康、马琼、王兴鹏、石长青、白红进、叶含春、刘建平、安晓平、张利莉、吴霞、姜大珺、郝文芳、姚江河、蒋学伟(监察组)、喻晓玲、熊仁次

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长:朱夺宝

副组长:吕津

成员(按笔画排序):方翟、边梅娜、田贝贝、杨桂臻、陈珺、唐玲、熊英、潘洋洋、颜敏

2.各学位点成立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院(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学位点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标签: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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