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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1
(一)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
(二)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分别排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其它
1、资格审查、体检等事宜参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
2、本细则未尽事宜,请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83952336
地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丰台花乡校本部)敏行楼二层工商管理学院230办公室
标签: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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