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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2012年考研政治复习马原重难点总结之认识论
一、认识的本质和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实践和认识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及相互作用的过程
(1)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2)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借助一定手段实际地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
3.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
其次,实践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最后,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主体的认识能力。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认识活动的目的并不在于认识活动本身,而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4.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标签: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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