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2011考研法硕(非法学)专业综合部分真题

2011-07-07

二、多项选择题: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6. 下列法学分支学科中,属于理论法学的有

A.法理学

B.刑法学

C.民法学

D.法律史学

47. 检察官李某系中共党员,他以匿名信方式向监察机关检举某领导的贪污行为。他的法律监督行为属于

A.检察监督

B.政党监督

C.社会监督

D.人民群众监督

48.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一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B.一个法律条文可以表达多个法律规则

C.有些法律条文不表达法律规则

D.一个法律规则可以体现于一个法律条文中

49. 下列有关法律意识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律意识无法通过教育形成

B.法律意识是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

C.法律意识制约着法律实践活动

D.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是法律心理

50. 下列情形中,体现责任自负原则的有

A.冯某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B.陈某饲养的狗咬伤邻家小孩,陈某为此赔偿五百元

C.诸某因下级官员的渎职行为承担领导责任被撤职

D.卫某因冒名顶罪被司法机关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5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国家机关中,享有正式法律解释权的有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5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准予行使选举权利的有

A.正在取保候审者

B.正在被监视居住者

C.正在被劳动教养者

D.正在受拘留处罚者

53. 依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不得损害

A.国家利益

B.社会利益

C.集体利益

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的当选条件包括

A.年满40周岁

B.在外国无居留权

C.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

D.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包括

A.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B.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56.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B.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好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C.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D.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

57. 下列选项中,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的有:

A.行政公署

B.村民委员会

C.街道办事处

D.居民委员会

5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取得中国国籍的情形包括

A.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B.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

C.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

D. 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

5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A.申诉权

B. 控告权

C. 检举权

D. 罢免权

60.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法令包括

A. 禁烟令

B. 禁赌令

C. 剪辫令

D.劝禁缠足令

61. 汉代法律规定的对外贸易的违禁物包括

A.丝绸

B.马匹

C.兵器

D.铜钱

62. 清末颁行的商事法律包括

A.钦定大清商律

B.破产律

C.公司注册试办章程

D.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63. 下列关于《唐六典》的表述,正确的有

A.修订于唐太宗贞观年间

B.系统规定了唐朝的官制

C.采取“官领其属,事归于职”的修订方法

D.效仿《周礼》,制理、教、礼、政、刑、事六典

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4.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65.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四、分析题: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67.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事件中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与丙之间分别产生了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从主体地位的角度看,这两种法律关系有何区别?

(2)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各是什么?这两种法律事实有何不同?

68.2009年5月,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省与外省两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在该案审理之前,审判人员先后接到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多份批示,指出该案涉及本省重大经济利益,要求审判人员公正审理。经审理,法院判决本省当事人一方败诉。事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明确指出,该判决严重影响本省经济利益,损害了投资环境,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纠正法院的判决。

请结合我国宪法学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

69.《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入罪”?何为“出罪”?

(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3)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

五、论述题:第70小题,15分。

70.联系我国法制建设的需要,论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要求:观点明确、说明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