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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10-11-11

二、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个别科目如“建筑设计”可多于3小时,不超过6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0日9:00-15:00进行。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招生单位确定。

时间:2011年6月5日之前。

三、 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6月中旬由招生单位寄发考生本人。

四、 入学

新生于2011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 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 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