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考生们考研复试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西藏藏医学院2013考研复试办法 ”一文,供大家参考!
西藏藏医学院2013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科学规范的实施我院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项环节,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我院2012年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即初试合格后(暂不执行推免生制度),由我院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具备参加复试资格考生名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二、复试实行差额考试办法
我愿将根据今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生源和考生初试成绩,结合今年招生规模与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详见《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院一级管理模式
学院将专门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西藏藏医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察组与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监督执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各项规定与办法的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命题、评卷以及后续招生录取等工作内容的组织与落实,负责招生工作中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将执行组长负责制。详见《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的决定》、《西藏藏医学院关于成立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的决定》。
四、复试与录取办法的制定
学院研究生部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教育厅最新颁布实施的各项招生考务工作制度及要求,制定公布复试规则和具体录取办法,组织实施复试与录取工作内容,确定各学科基本复试要求,并呈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备案。
五、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