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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13年考研第二批复试办法

2013-02-18

时 间内 容地 点备 注

4月19日(周四)

上午8:30考生报到并缴费、验证、领取复试表格、参加体检、到各自学院报到 ①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缴复试费及体检费并领取复试表,然后到各自学院报到,了解笔试、面试等安排情况;

②考生凭体检缴费收据在校医院体检。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4月19日

下午2:00—3:00外语听力测试待定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4月19、20日专业课笔试各学院考生带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交各自学院

4月19、20日面试

4月19、20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外语听力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

据之一,不计入复试后总成绩。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六、录取原则

(一)在各自学院的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三年制进行培养。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由学术型转入专业学位的考生放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后进行排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经查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每门收50元。

八、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联系人电话

机械工程学院潘老师027-8803231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冯老师027-88032314

计算机学院刘老师027-88034042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钱老师027-88413001

生物工程学院付老师027-88032319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高老师027-88024483

管理学院杨老师027-88038547

经济与政法学院金老师027-88032282

理学院张老师027-88016371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