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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13年考研复试办法

2013-02-20

鉴于考生们考研复试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武汉工程大学13年考研复试办法 ”一文,供大家参考!

武汉工程大学13年考研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副书记严学军在2012年湖北省研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等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快形成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研究生教育体系;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挂帅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附后),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部署,各学院具体实施复试工作。研究生处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核和诚信考评。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2、各学院应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3、进行信息公开,实施“阳光工程”。我们将在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拟复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加强督查。学校专门成立督查组(附后),对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分为六个环节: 诚信考核、体检、心理健康测试、外国语测试、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2012年4月 15日上午10:00-下午5:00

地点:武昌校区研究生处招办

具体要求:

(1)检查证件,诚信评判。复试前,研招办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材料参加复试:

a、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或成绩单;

b、所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c、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2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d、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

e、政治审查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