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综合排序后,提供给各招生学科作为重要录取依据,由各学科综合考虑招生导师意见,提出拟录取名单。
2、录取时,充分考虑学生志愿,并遵循分类、择优录取原则。
七、各专业招生指标
2012年学校下达石油工程学院的招生录取总限额为254人。具体为:学术型175人,专业学位67人,单独考试11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1人。单独考试和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不能挪用,且按复试考生的报考类别相应地录取为学术型或专业学位型。具体招生指标分配如下表:
表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专业名称招生指标/含推免生人数单独考试指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合计
油气井工程60 / 233063
油气田开发工程101 / 4281110
力学5 / 3005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9 / 5009
合计175 / 73111187
表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
专业名称招生指标/含推免生人数单独考试指标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合计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57 / 180057
船舶与海洋工程10 / 60010
合计67 / 240067
八、目前我院各专业过线人数情况(供参考)
目前,我院通过国家初试分数线和已获推免资格等的人数(具体参见上表)共有367人,其中:油气井工程专业98人、油气田开发工程专业231人、力学专业3人、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5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23人、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7人。
九、关于专业调剂
根据目前生源和拟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具体参见上表),2012年石油工程学院力学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调剂生。申请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工程学院相关专业的优秀考生;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参加调剂后专业的复试安排。专业调剂申请截至日期为4月12日17:00。申请专业调剂的考生请于日期截至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专业调剂申请表》(到学校或学院相关网页下载)到工科楼B座355室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