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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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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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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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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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周四)
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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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到并缴费、验证、领取复试表格、参加体检、到各自学院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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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缴复试费及体检费并领取复试表,然后到各自学院报到,了解笔试、面试等安排情况;
②考生凭体检缴费收据在校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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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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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下午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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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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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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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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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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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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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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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带准考证,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交各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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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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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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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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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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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外语听力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
据之一,不计入复试后总成绩。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六、录取原则
(一)在各自学院的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三年制进行培养。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由学术型转入专业学位的考生放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后进行排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