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经查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七、复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复试费100元,体检费35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每门收50元。
八、各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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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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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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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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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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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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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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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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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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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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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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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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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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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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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4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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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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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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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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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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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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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24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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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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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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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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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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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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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3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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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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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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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1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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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