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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13年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2013-03-19

1、各院(系)按学校下达给各专业(方向)的招生规模,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表现等综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对考生进行综合排名,按计划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者;

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③在各环节确认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④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⑤外国语复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者。

⑥专项技术(或专业技能)水平较差,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议不录取者。

3、关于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体育硕士)两种学位类型,两种类型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两种类型的录取办法为:

⑴第一志愿报考体育硕士的考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硕士;

⑵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的考生,采取以下办法录取:

①专业理论成绩优秀(可参考初试成绩),且专业技能水平优秀者,可依据考生所选学位类型录取;

②专业理论成绩优秀,专业技能水平良好者,可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③专业理论成绩良好,专业技能水平优秀者,可调剂录取为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④专业理论成绩与专业技能水平均未达优秀者,可申请调剂到同一专业的相近研究方向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仍未达优秀者,不予录取。第一轮综合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第二轮面试。

九、培养费收费标准及优秀奖学金名额

我校研究生按27000元/生的标准收取研究生培养费。同时,试行优秀奖学金资助办法。优秀奖学金名额由学校综合考虑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合格生源等情况确定,按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分A(5%)、B(6%)、C(20%)三等。享受优秀奖学金的考生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序,参照复试英语及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第一志愿非我校的考生除产业经济学、应用心理学和运动医学专业外,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待遇。)

十、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追究违纪违规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监等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全程巡视及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系)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应主动回避招生复试工作,不得参加招生复试工作。

举报电话:研招办电话:027-87191802 邮箱:hdongqing@wipe.edu.cn

校监察处电话:027-87191187 邮箱:wtjiancha@wip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