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五、基本程序
1.缴费:
考生到行政楼二楼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须另交100元加试费)。
2.资格审查:
考生持收费凭证到行政楼105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现场认证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再审验;
(4)以“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委托(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填写、盖章(资格审查时上交);
(5)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审表并按要求填写(资格审查时上交)。
3.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所报考的二级学院报到,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笔试及面试,英语口语、听力复试。
4.体检:
4月14日上午8:00,考生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35元/人,由考生体检时直接缴至附属民大医院体检中心)。
六、成绩及录取
1.复试总成绩=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5.复试成绩将在复试成绩统计完成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