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有以下时间段可供各院系考生选择,4月9日上午的8:00-11:00,12日和19日全天的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考生体检时需携带填写好并贴照片的我校体检表(点击下载)和体检费45元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将考生总成绩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五、其他
我院2012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举报电话:020-39310283;
举报邮箱:zwx02@scnu.e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