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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3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2013-03-22

1、拟录取条件

1)各学科专业按照初、复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为300分。

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4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60%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未达60%者不予录取。

3)推荐免试生或通过复试者。

4)无论是学术型还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型考生,采用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录取原则,没有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本院将不予录取。

5)政治审查结果符合要求。

6)体检结果符合要求。

2、录取办法及奖学金确定

按类别(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分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分别排序,对所有已有导师同意接收的且复试通过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具体如下:

1)无论是学术型还是全日制专业型考生,采用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的录取原则,没有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本院将不予录取。

2)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根据各学科专业计划(见表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4)奖学金等级按表二(“学术型”)和表三(“专业学位型”)分配的名额,按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名单,额满为止。

5)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地大校办字[2008]41号)文规定,录取时确定的奖学金等级只能适用于研究生冲抵第一学年学费,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奖学金根据前一年的学习成绩及表现重新评定。

3、办理拟录取手续

确定录取类型、签订培养协议

(1)录取类型的确定方法。以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主。

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攻读硕士期间保留工作关系的属于委托培养,单考生全部为委托培养。不将档案、户口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培养:档案转至学校,攻读硕士期间全日制学习的属于非定向培养。毕业后按国家就业政策就业。

(2)非在职的拟被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实行奖学金制,不需签协议。

(3)在职考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由学校、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必须与考生明确确定拟录取类别,并发给考生有关协议文本,考生签字后统一由各院在发出录取通知书时返回考生。

4、调档及政审工作

复试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及政审函,委培生不调档,应届考生在毕业前寄送档案。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考生将调档函及政审函交有关部门办理,由办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寄送。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该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审查学生证,并要求入学报到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2)初试准考证(携带参加复试)。

(3)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彩)照2张。

2、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鄂高考[2006]46号文规定:2012年研究生复试收取研究生复试费100元,由学院代为收取,集中交学校财务处。

3、乘车路线:

武昌火车站:   乘5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汉口火车站:   乘536路公共汽车到鲁巷站,转乘59路或70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乘5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武汉机场:    乘机场大巴到市内,转乘59路或709路到地质大学站下即到。

到达地质大学后,请到工程学院(工程楼311)报到。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工程楼311)

邮政编码:430074

电话:027-67883104

传真:027-67883507

e-mail:yjs03@cug.edu.cn

附: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科目

【学术型

(1)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081400土木工程:钢筋混凝土结构原理、工程地质学二选一

081803☆地质工程:土力学、钻探工艺学二选一

081822☆★地下建筑工程:地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

081831☆★钻井工程:钻探工艺学

083700☆安全科学与工程:现代安全管理】

【全日制专业学位型

(1)各领域笔试科目如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2选1):1.钢筋混凝土结构原理;2.工程地质学

085217地质工程:土力学

085224安全工程:现代安全管理】

附: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生参加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