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化工大学生命学院研招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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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四、复试、录取
   1. 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2)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面试(含外语口语)满分为300分,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直接淘汰;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直接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拟录取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拟录取学生可以领取体检表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调剂生,在北京化工大学发出录取通知48小时内未见回复,则自动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说明
  拟录取考生领取调档函时间、地点:凭体检交费单,4月15日下午2:00—4:00到科302,领取调剂函和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
  (1)考生必须在5月15日寄送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果不能按时寄来档案的考生,先让所在学生部门写鉴定意见(应该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寄来;北京化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用调档;
  (3)调档通知:填写好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姓名以及录取学院及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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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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