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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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9

 (3)复试程序、方式

  a)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查:4月13日上午9:00-13:00,地点:有机楼前。按研究生院要求,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所有学生报到同时领取体检表。参加复试的考生交纳复试费100元

  b)复试专业课笔试:4月13日晚18:00-20:00,考试科目根据报考专业选择。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
  c)复试面试:4月14-15日,具体分组时间和地点安排,请考生报到当天到有机楼前公告栏查看。具体面试内容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d)拟录取结果公示:4月17日前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e)体检时间:4月16-17日。地点:校医院。注意:空腹体检时需携带贴本人一寸近照体检表。材料学院集中体检时间为4月17日,确实不能参加17日体检的同学,也可在16日体检。
  f)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4月18日下午16:00前。学生离校前必须确定导师,每位学生仅能提交一份导师确认单,导师签字填好后交到有机楼326,录取专业以公布拟录取结果为准。
  g)考生离校及调档通知书领取:4月17日下午17:00前。
  h)离校前注意事项:①拟录取考生(调剂考生、非应届考生和外校应届考生)凭《体检收据单》,必须到有机楼312领取《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方能离校。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自行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合同书,填写、加盖公章后尽快寄到(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i)离校后注意事项:①非应届考生凭《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到工作单位提取人事档案,按时寄送北京化工大学。②外校应届考生将《人事档案调档通知书》交就读院校,不能在规定时间前寄来档案者,须先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由学校填写后寄北京化工大学。③北京化工大学应届考生不用寄档案或鉴定意见。④按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前寄出《人事档案》或《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人事档案不能按时寄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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