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编辑:

2013-11-19


(4)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使用
  a)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共500分,其中专业笔试200分,专业面试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和总成绩排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c)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d)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标签:复试信息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