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交通大学软件学院研究生复试安排

编辑:

2013-11-19

  3、 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公示,在复试结束两天内张贴于学院公告栏及网站。

  4、 拟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综合排名确定。

  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张贴于学院公告栏,同时在网站公布。

  5、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2、笔试和英语听力部分由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复试结果在学院公告。

  4、实行复议制度。接受考生投诉、申诉,经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就异议具体内容在公示之日起二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长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给出书面答复。

  5、考生只能针对本人成绩提出复议申请,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及其他复试材料。同一考生不能重复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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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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