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9
三、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为录取依据。将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累加形成最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最终成绩为依据(复试成绩及格;需加试的考生,加试主干课成绩要求及格;加试数学原则上达到60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录取。最终成绩相同时,以复试成绩为准,复试成绩也相同时,以初试外语成绩为准。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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