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须知

编辑:

2013-11-21

四、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统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五、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http://yzb.buaa.edu.cn/11contents/11sszs/recruit10-11fsx.html条例)。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复试。

申请向我院调剂的考生此外还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书、个人简历。(申请书交至逸夫楼321-3室蔡老师处,或邮箱:caizhen@buaa.edu.cn)

复试材料提交时间:统考生请于复试当日提交;申请调剂考生请于2011年4月 03日前提交材料至逸夫楼321-3室蔡老师处(TEL:82339416EMAIL:caizhen@buaa.edu.cn)

特别说明:

被我学院已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政审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北航不接收任何第一志愿未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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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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