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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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9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1、复试方式:面试+笔试(总分300分)

2、复试内容:

(1)专业外语笔试(50分)

(2)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100分);

(3)逻辑分析(100分);

(4)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50分)。

第二、三、四项将在面试中考核。

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如心楼

五、面试程序要求

1.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等,是否接受调剂;时间约5分钟);

2.考生回答所抽取试题及面试人员提问(15-20分钟);

3.面试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给出成绩,各面试人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

4.面试小组组长主持审核评议面试成绩,无异议后,面试人员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成绩单上交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七、面试人员职责

1.面试人员按照法学院面试内容和面试方式等要求(见《复试测试表》),认真对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测试,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考生给出面试总成绩,并签字。

2.面试小组组长负责主持面试程序的进行,维持面试秩序。

3.面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指导记录员记录,组织考生按面试顺序进行面试,统计核算考生面试成绩及最后录取成绩等工作。

4.记录员应客观、清晰地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测试问题、考生回答等内容);并协助秘书进行面试成绩统计及核算工作。

八、录取标准

1.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序并经综合评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及研究方向。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及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公示栏及网站公布,其中复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180分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与录取

1.进入一志愿复试但是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复试后申请调剂,但需满足我院的一志愿复试资格线,其中法学专业申请调剂到法硕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法学。

2.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不服从学院专业方向调剂的,不予录取。

3.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十、其他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法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标签: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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