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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二、复试的组织
各部院系成立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要领导和5-7名知名专家组成,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复试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组,由科室领导、导师和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名,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数量少的科室可聘请相近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也可吸收个别高年资讲师参加,或采取多个相近科室共同组成一个复试组的办法进行。复试组应有外语水平好的专家,也可临时聘请外语方面的专家参加。凡有亲属关系参加本专业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该专业复试组。
复试组的职责是:负责复试中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以及其他复试复查工作。复试组另设秘书1 名,秘书要选正直、认真、守纪、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主要是做好复试计划安排、有关表格印制、复试情况记录等具体工作,不参与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评判。
各部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科专业复试组的组成由各单位研究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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