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13

  五、调剂复试

  1、各学科专业严格按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员,不得突破计划。上线考生不能满足录取计划的学科,可在相近专业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报考基础各专业的考生不得向临床专业调剂。

  2、调剂考生两门初试业务课须有一门与调剂专业所列科目相同,另一门与调剂专业所列科目相近,并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对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向其它专业调剂。

  3、从外校调剂第四军医大学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当年第四军医大学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且第一学历为本科。

  4、军队院校应届本科考生不得调剂(不含地方择业生)。

  5、凡调剂复试考生均须填写《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见附件二),报研究生院审批。

  6、除第四军医大学干部考生外,复试后无法调剂录取的考生,允许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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