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3-30
1.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重新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张榜公示拟录取名单。
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接受考生的投诉,投诉电话88823821。公示期内,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张榜公布;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决不了的争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仲裁,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并张榜公布。
六、调剂录取方案
1.生物医学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085230)接收本院生物学专业(071000)、化工院化学专业(070300)、环工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3000)、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00)等考生的调剂。本院生物学专业复试后未录取考生向我院递交书面申请后直接参与调剂,原则上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其他专业复试后未录取考生向我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
2.调剂考生初试没有参加数学科目考试的,另外需加试数学(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数学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八、复试工作要求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标签:复试信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