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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1、参加2016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以不参加本次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2、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顺序,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初试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初试数学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初试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第一志愿的考生。
(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计算机技术[085211](非全日制)、软件工程[085212](非全日制)的第一批调剂考生。
(3)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计算机技术[085211]、软件工程[085212]四个专业的全日制考生申请调剂到计算机技术[085211](非全日制)、软件工程[085212](非全日制)的第二批调剂考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录取:
(1)复试成绩少于144分;
(2)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
(3)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八、奖助学金
1、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2、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奖助,学校不安排住宿。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26/201609/t20160914_281117.html(教育部有关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件)
九、其他事宜
1、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需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在不影响考生正常复试的情况下,遴选部分考生为观察员全程参与面试。
3、请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z.hnu.cn/)和我院网站(http://csee.hnu.edu.cn)【学院通知】栏目的通知。
十、联络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
地址:湖南大学软件大楼101办公室(教学办)
电话:0731-88823901
QQ联系群:561710124(请上线的同学用姓名+考号验证入群)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8821570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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