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wangha
2017-04-05
根据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和《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17年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考研复试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我院系的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公开咨询及申诉办法和联系方式,受理考生申诉,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招生人数
1、复试分数线
专业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代码 | 名称 | ||||||
083001 | 环境科学 | 全日制 | 50 | 50 | 100 | 100 | 330 |
083002 | 环境工程(学硕) | 全日制 | 50 | 50 | 100 | 90 | 335 |
085229 | 环境工程(专硕)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50 | 50 | 80 | 80 | 300 |
081404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全日制 | 50 | 50 | 90 | 90 | 330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50 | 50 | 80 | 80 | 300 |
081403 | 市政工程 | 全日制 | 50 | 50 | 90 | 90 | 345 |
0830Z1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全日制 | 50 | 50 | 100 | 90 | 335 |
复试资格查询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049.htm)或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网站。
2、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被录取的强军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招生指标单列。
3、本次我院对公开招考考生拟录取人数:全日制81人(学术硕士22人(含一个少骨)、专业硕士59人(含一个少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3人。
四、调剂原则
1、考虑非全日制第一年统考招生,故所有考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报到时,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请表》(附件一);考生在原报考院系复试,可以填报2个复试志愿专业,其中,第一志愿专业只能是原报考院系的原报考专业,或原报考院系的生源不足、需院内调剂的非全日制专业;第二志愿专业应为原报考院系生源不足、需院内调剂的专业(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调剂。由于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生源不足,需调剂并录取部分报考我院学术型学位考生为专业学位。
3、因为报考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生源充足,所以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不接受报考外校或报考我校外院系调剂生。
4、因报考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生源不足,所有报考本院全日制的考生只要达到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复试线(总分300,单科政治50、外语50、业务一80、业务二80)(单上线)均可申请调剂攻读相应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名单见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不接受院外生源调剂)。报到时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招生复试研究生调剂复试志愿申请表》(附件二)。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1、我院复试时间是3月10日至14日。
2、我院将按照专业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志愿申报表》,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交研究生科。该表(电子版)须于3月9日前发送到jiangrujun@hust.edu.cn邮箱。
3、3月10日8:30-11:30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直接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东十三楼213室)报到;15:00-16:00在环境学院二楼大会议室开复试动员会。
报到时,每位考生需交复试费100元,需要收据的考生请登记,以便我科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并将收据发给需要的考生。
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三)),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红章,不能是复印件)和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出示学生证。外校推免生需将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于3月13日前寄到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邮编:430074。
定向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材料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外语、数学成绩。
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4、3月10日18:30-20:30,考生进行专业课程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5、3月11至14日,考生复试、体检。复试时间、地点分组等具体安排将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宣传栏中张贴,请关注。
6、3月13日落选考生可向拟调剂院系提出调剂申请。考生可准备到我校第二批进行复试的院系进行复试。对原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且愿意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其本次复试成绩有效。
7、3月14日上午,所有考生须凭体检票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后, 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3月16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投诉地点: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科,投诉电话:027-87792403。
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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