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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5
化学与化工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详细17年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考研复试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0703 | 化学 | 50 | 55 | 85 | 85 | 320 |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查询和确认复试资格。按1:1.2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 英语:
(1)考生做简短自我介绍。
(2)主考针对考生发言、听力或阅读材料提问,进行交谈。
二、 笔试:
无机化学专业 基础化学
分析化学专业 仪器分析
有机化学专业 有机化学综合
物理化学专业 化学综合(含实验)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高分子化学
材料化学专业 工科化学综合(含实验)
工程化学专业 化工综合
专业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分析化学专业需进行实验操作基本技能考核
三、 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英语(20%)+笔试(40%)+面试(40%)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四、 奖学金在开学后评定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工作时间表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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