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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27
2013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硕士招生复试通知已公布,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院的考生(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可以到我校研招办网站查询)。
2、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法学院发出复试通知的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考生;
3、达到下列条件的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 25 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3分,总分不低于 255 分。
4、总分不低于336分的单独考试考生。
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进行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差额复试比例:
专业 | 招生计划数(最终录取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 已接收免试生数 | 差额复试比例 | 备注 |
法学理论 | 3 | 0 | 1:1.5 | |
法律史 | 3 | 0 | 1:1.4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4 | 1 | 1:1.5 | |
刑法学 | 4 | 0 | 1:1.2 | |
民商法学 | 8 | 2 | 1:1.2 | |
诉讼法学 | 3 | 1 | 1:1.5 | |
经济法学 | 5 | 0 | 1:1.4 | |
国际法学 | 3 | 0 | 1:1.2 | |
★民族法学 | 2 | 0 | 1:1.2 | |
法律(非法学) | 40 | 2 | 1:2 | |
法律(法学) | 60 | 1 | 1:2 |
三、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的学历情况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本科学历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2、交验材料
考生按以下类别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原件交法学院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材料提交地点:北智楼607办公室。
考生学历类别 | 重点查验 | 留存材料 | ||||||
招生院系留存 | 交研招办 | |||||||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 1、《报考信息核对表》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协议书:学术型委培考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委培生的单位同意委培读研的证明 | |||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生) |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成教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成教应届生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
注: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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