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农业大学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sx_wangha

2017-10-13

根据教育部和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17南京农业大学考研复试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和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周光宏

副组长:董维春盛邦跃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尤树林刘志民陈杰张炜於朝梅侯喜林

姜东黄水清

秘书:於朝梅(兼)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学科点点长、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执行,确保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改革平稳实施。教育部和省考试院强调今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

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复试资格要求

(一)基本分数要求

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与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相同,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可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院自主确定。

(二)复试前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学院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三)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并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四)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四、招生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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