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生招生复试方案

编辑:

2013-11-18

六、 其他说明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计划外自筹经费类别,不纳入清华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范畴。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普通奖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校级助学金。按学年收取学费,每学年 1 万。

2. 清华大学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 2009 年录取的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 1000~1200 元 / 年 . 人, 2010 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录取时说明。

3. 学习期满并达到所在专业和学位要求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将获授两证(毕业证书,专业学位证书)。

4.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清华大学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办

2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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