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18

二、总成绩计算办法(按满分100分计)

  1.【130500】设计学.【130400】美术学及【135100】艺术(双证艺硕):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30%+专业设计或创作(满分100分)×50%+面试(满分100分)×20%
  2.【130100】艺术学理论: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60%+专业论文(满分100分)×30%+面试(满分100分)×10%
  3.【130520】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
  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70%+面试(满分100分)×30%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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