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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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8

三、录取原则

  1. 各学科按照报考的研究领域统一进行复试,复试各科及加权成绩均有最低录取线的要求。

  2.【130500】设计学.【130400】美术学及【135100】艺术(双证艺硕)专业按不同的研究领域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根据最终成绩及录取情况,设计学及美术学专业可调剂到艺术专业(双证艺硕)录取。
  3.【130100】艺术学理论单独排序,按不同的研究方向在专业系内进行总成绩的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4.【130520】信息艺术设计交叉学科单独排序,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5.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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