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复试通知(2016)

编辑:sx_liuy

2016-03-14

精品学习网为大家发布了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复试通知(2016)。以下是具体详情:

复试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9:00

地点:在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栋407课室(A1-407)。

考生按照复试通知书要求持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并填写有关材料。

(1)应届生:查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交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往届生:查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交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2.专业课笔试:

时间:2016年3月2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楼A1栋407课室(A1-407)和A1栋404课室(A1-404)。

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3.面试:

时间:2016年3月22日上午9:00

地点: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分组进行。考生在B4-215集中。

面试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两个环节。

4.体检:

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30

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南校区(大学城)校医院保健中心

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在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栋)一楼大厅张贴公布拟录取结果。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被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当场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

5.确定导师:

2016年3月23日体检完后至下午15:30前,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一经拟录取,均应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考生可上网查阅我院所有导师的导师简介(网址:http://www.scut.edu.cn/environment/)。

6.领取调档函和政审表

拟录取考生3月23日下午17:00在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楼B4-215会议室集中签订同意录取志愿书并领取以下材料:(1)政审表、(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3)协议书(委培生)。

复试方式:

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专业课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

笔试科目:

1.报考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5229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大纲参见http://202.38.194.239/yanzhao/2016zsjz/ss/detail.asp?id=83。

2.报考0830J1绿色能源化学与技术专业,笔试科目为《基础化学》,考试大纲参见:http://202.38.194.239/yanzhao/2016zsjz/ss/detail.asp?id=91。

3.报考0830Z1环境生态学的笔试科目为《环境生态学》,考试参考书:《环境生态学导论》(第二版)盛连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面试

考生先用中文进行简要自我介绍,接着先后进入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环节。

1.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5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10%。

面试方式: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根据考官的指示逐步进行面试,主要以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2.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60%。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硕士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②对社会关注问题的了解,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

④语言表达和他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

⑤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

⑥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面试方式: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以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每个面试小组中的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并严格遵守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和要求。我院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差额复试比例分别为1:2.25和1:2.10

2.依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和学院的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3.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录取,均应确定导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

5.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都必须签署同意录取的志愿书,不签订志愿书的,我校不予录取,同时,志愿书一经签订,我校将不允许调剂至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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