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07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及使用

1.医学门类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我校今年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30%+面试成绩×7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非医学门类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50%。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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