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办法

编辑:

2013-11-07

五、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3日8∶30-5∶00(中午不休息)
地点:现代医学教育中心一楼104室
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复试通知书;(使用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查分系统yz.tijmu.edu.cn,进入“硕士招生网上查询”-“复试”-“确认复试”-“下载复试通知书”)
②有效身份证件(军官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③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
④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⑤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英语四级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2005年以后参加考试,提供成绩单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⑦报考类别为定向和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
⑧单独考试的考生持本科毕业证原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
考生须领取的材料:
①复试专业基础课准考证;
②天津医科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选报导师志愿表(4月13日下午5点以前交送资格审查处)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到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
①4月17日下午2∶00-4∶00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业基础课笔试;
②4月14-18日期间,由二级培养单位和各学科专业组织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测评不少于10分钟。
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给出面试成绩和评语。各复试组认真填写《天津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单》,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有复试小组写出的评语及复试组组长签字。所有复试材料(包括复试记录表、笔试和面试试卷等材料)由各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收齐后于4月20日前交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提供记录详尽、结论明确、过程清楚的记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体检

时间:4月14日、15日上午7∶00-9∶00
具体地点及安排,4月13日资格审查时,见一楼大厅公告栏通知。
考生须空腹进行体检(体检时交纳100元体检费)。

4.签订协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学生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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