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复试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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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六、调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工学、理学、管理学、法学、哲学门类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2)基础医学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均接收校内及校外考生调剂。
  (3)临床医学生源不足各专业原则上接收校内考生申请调剂,口腔医学专业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4)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5)初试成绩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申请二志愿调剂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985院校”或为“985院校”本科毕业生。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调剂时需要提供《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传真至022-83336930)。
  (9)各专业调剂后均按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0)校内调剂复试考生,复试笔试仍考原报考专业基础课。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专业考生录取成绩将分别计算,调剂专业考生成绩将排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调剂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只有生源按复试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调剂考生。
  (2)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学校发布调剂信息要求办理调剂手续等相关工作。
  (3)所有考生(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4)各单位和学科专业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复试结束后,天津医科大学为拟录取考生开具接收函,考生的调出单位将根据考生的调剂申请和天津医科大学的接收函办理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的工作,考生应积极予以协助。
  (6)外校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源调剂系统(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调剂(校内调剂不经过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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