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北科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研招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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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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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北科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研招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录取工作的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推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校发[200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 长:张卫冬
  副组长:冯 强
  成 员:冯 强 金 莹 陆永浩 王坤鹏 章立军 任学冲 张卫冬
  秘 书: 王坤鹏 艾轶博
  2.复试管理工作程序
   ①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 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并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 3-5 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选派作风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担任。
   ③ 面试分综合面试和外语复试, 分别成立复试小组。综合面试小组由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外语复试小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和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
   ④ 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生初选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复试工作与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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