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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期间完成师生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遴选(包括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拟参加硕博连读遴选的考生填写《武汉大学2016年“1+4”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供本科所在院校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书,经学院审核,确定初录考生是否硕博连读。
十、信息公开(含申诉渠道)
学院主页:http://physics.whu.edu.cn/,会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1-205,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2979
电子邮件:jianchaohe@whu.edu.cn
QQ群:305218336
研究生院:027-68754125,wdyzjc@whu.edu.cn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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