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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下同)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如下:
类型专业总评成绩各项目构成和计算公式
学术学位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总评成绩=【[(初试政治课成绩+初试外语成绩+初试数学成绩/1.5+初试专业课成绩/1.5)÷4]×60%+[复试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10%+复试外语面试成绩×5%]】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于3月15日前联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按要求参加复试。
5.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等信息。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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