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11-10
六、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复试成绩(100分)=外语口语成绩(100分)*10%+外语听力成绩(100分)*10%+专业综合成绩(100分)*80%
3.专业综合成绩(100分)=专业综合测试(笔试)(100分)*30%+专业综合面试(100分)*70%
4.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创新精神、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等
5.各复试小组复试成绩由学院统一进行组间标准化后计入录取总成绩
标签:复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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