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编辑:

2013-11-04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50% +  面试×50% 。

复试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或面试或笔试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 5)×60%+复试成绩×40%。

3.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本着“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和考生情况,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总成绩统筹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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