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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化物所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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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按《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规定》执行。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我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并参加转博考核。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进行硕博连读,但可以在毕业前半年时作为应届毕业硕士生参加博士研究生的普通招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二、直博生

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方式见《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2017年推荐免试生及直博生申请程序(暂行)》,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信息网:http://www.gsc.dicp.ac.cn查阅我所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703,研究生部。邮编:116023;

网址:http://www.gsc.dicp.ac.cn

联系人:熊川男 熊博晖;

电话:0411-84669170,84379006;

E-mail:zhaosheng@dicp.ac.cn;xiongbh@dicp.ac.cn

2017年大连化物所考研招生简章就为朋友们编辑整理到此,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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