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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青海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9-13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9.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10.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单位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1.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2017年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7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7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7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9.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10.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1.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招收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在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合同或协议书。

九、其它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关于2017青海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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